2011年7月13日 星期三

購買不動產前注意事項

(1)選擇合法的不動產仲介業來協助1
買屋前可以先向合法不動產仲介業者諮詢房價做為參考,中意的房屋可以委託合法不動產經紀業代理或居間,一來可以提供專業的服務與諮詢,其次也可以節省自己買屋找屋的時間與精神;雖然要支付服務報酬,但也非常值得!


合法的不動產仲介業者,可以透過「內政部不動產交易服務網」(http://ehouse.land.moi.gov.tw/)來查詢;另外,政府也針對合法的不動產仲介業核發合法標章,消費者在委託前可以先仔細查詢。選擇永續經營,在地深耕經營的不動產仲介業者,對消費者交易較有保障,而且因為在地經營,對於物件的環境比較熟悉與瞭解,可以提供更多參考資訊給消費者。

** 提醒民眾至合法的房仲公司,應檢視以下幾項文件**

[A]縣市政府頒發的合法文件

[B]公司登記證明或營利事業登記證

[C]加盟總部頒發之加盟證書

[D]各縣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同業公會頒發之會員證書

[E]不動產經紀人證書

[F]服務報酬計收標準

[G]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營業保證金繳存證明


(2)考慮自身的財務能力
購買不動產有時幾乎就是一輩子的辛苦與血汗,因此在購置時,要考慮不動產的價格、自備款必須準備多少?可以貸款多少金額?每月貸款本金與利息的支付能力,千萬別超出自己所能負擔範圍,以免造成日後面臨財務周轉的窘境。
一般來說,固定收入的房貸費用支出,以不超過每月家庭收入1/4 或1/3 為上限,如果房貸支出過重,有可能會影響家庭的開支,所以最好能先試算一下自己所能負擔的支出,以免影響生活品質。
目前各銀行針對房貸的放款成數約為七成左右,所以購買的自備款就必須準備二至三成;但銀行實際在放貸時的成數,還是會依照借款人本身的收入、還款能力與信用條件做評估。如果持有第二間房屋的民眾申請貸款,房貸成數有可能因此降低。因此,在購屋前最好先請教不動產專業人士,或多收集相關資訊,以免造成貸款成數不足

(3)查詢市場行情
影響不動產價格的因素很多,因此應先參考附近的成交案例,或是委託估價師予以估價,以衡量價格是否公平合理。可上內政部營建署不動產價格e點通http://etp.cpami.gov.tw 查詢。
不動產仲介業者也會提供附近三個月內的成交行情供消費者參考提醒您!如果賣方的底價遠低於市價,建議您一定要詢問清楚原因,千萬不要貪圖小利而造成日後居住時的抱怨。

(4)電腦影音看屋查詢物件資料
你可先透過東森房仲聯賣網http://home.etwarm.com.tw/ (近十萬件物件)快速篩選及查詢你有意購屋之區域、價格,並透過影音看屋了解物件格局、外在環境。


(5) 親自現場看屋
買房子,最好能親自到現場看屋,這樣才能第一步掌握屋況,如果看到有興趣的房子,也能在第一時間詢問清楚相關細節。
對於你有興趣的房屋,需要更進一步瞭解該房屋的產權狀況,可向經紀人員要求閱覽該屋之「不動產說明書」,當中包括該屋的產權調查、物件個案調查、土地建物權狀影本、土地建物謄本、地籍圖、平面圖及地價證明等資料。為了維護您的權益,請確認「不動產說明書」有無賣方簽章、該店合法不動產經紀人簽章,並請您閱畢後於買方欄內簽章,表示您已閱覽本「不動產說明書」。同時可向屋主或仲介經紀人員詢問或向左鄰右舍或大樓管理員打聽房屋出售原因,以免日後有糾紛。

(6) 出價程序
[A]您在確定購買意願後,應簽立要約書或斡旋金契約,以便經紀人員前往賣方處進行議斡旋(該契約書也有該店合法不動產經紀人簽章),加盟店將提供二種不動產買賣要約書供您選擇:一種為〈內政部〉提供業者使用之版本;另一種為業者自訂之版本。您可以在業者提供的聲明書欄檢視比較這兩種契約的主要不同點,並依您的意願勾選簽署。

[B]您若使用業者自訂之版本,應支付購買總價款不超過3% 之斡旋金,作為經紀人員受您之託與賣方進行斡旋洽商及價格條件確認之憑據。(建議交付任何交易價金應於房仲公司內進行)

[C]請特別注意在要約或斡旋契約有效期限內,若賣方接受您預購條件,並於要約書中簽認承諾,或您欲購買的總價已達賣方委託價格且付款方式一致經賣方確認時,則契約成立;您所支付之斡旋金即轉為定金。

[D]若斡旋契約有效期限內,您欲購的條件不為賣方所承諾接受,則契約書自期滿後失效,經您提示原契約書後,經紀人員將無息返還原支付的斡旋金。

[E]當契約成立後,您與賣方應至指定處所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書」,您需支付購買總價款之2% 之仲介服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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